【ICESCR個人申訴 #1】財產權和居住權的衝突:在什麼情況下才算合法驅逐?
本篇內容是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下稱 #ICESCR )個人申訴懶人包的首次登場。本案涉及ICESCR第11條第1項所規範的「 #適當住房權 」,申訴人在國內訴訟過程乃至經社文委員會給予的結論和建議,與台灣各地現正進行的各種土地抗爭、徵收案件等相關討論可說是須臾不可離。希望透過本篇懶人包,讓你獲知如何自ICESCR的角度思考被化約為二元「土地正義」與「經濟使用」的相關事件與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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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更多「不遣返原則」作為國際法上國家承接難民的基本原則之一,它規範了國家不得將難民遣返回可能面臨酷刑風險的母國或他國,最低限度地保障難民生命權。近年來因難民潮所帶來的全球遷移,台灣也開始成為流離失所者、尋求庇護者與難民們的落腳之處;隨去年香港反送中抗爭、緬甸政變等鄰近地區日益嚴峻的狀況,如何承接這群正在到來的人們,已是台灣無可迴避的現狀與義務。究竟「不遣返原則」為何如此重要?
了解更多人約盟針對2020 年 11 月 3 日大法官針對性侵害受刑人刑後強制治療的釋憲案進行言詞辯論介紹公政公約第 9 條與第 35 號一般性意見對人身自由之保障,以及透過 4 個性侵相關的個人申訴案件來說明人權事務委員會對於預防性拘禁的要求。於此議題,預防性拘禁目的是保護社會、治療性犯罪者,但以研究成果來看,性犯罪之治療效果並不顯著;且從公約而言,性侵害犯罪者之所以接受「治療」是因對性的控制能力有所損傷,應符合身心障礙者的定義。為解決問題,應先釐清性犯罪者是否為障礙者,才可能制定融貫且兼顧社會安全及性犯罪者人權的制度。
了解更多在上周回顧 19 世紀末至 20 世紀初,美國與中華民國如何在憲法層面促成女性在政治參與的平等權利與地位,這周我們將場景拉到台灣。
了解更多1920 年 8 月 18 日,在一百年前的今天美國議院正式通過第 19 號修正案,成為一戰後開放女性投票權的民主國家之一!該次修正案的頒布,如同所有國家的婦權運動一樣,仰賴這群勇敢、團結女性們(當然還有支持她們的親友與社群)的挺身而出。這群作為先驅與開創者的女性們,是什麼造就了她們,使她們能在陽剛環境中突破重圍?台灣或中華民國的女性投票權也是由婦運團體促成的嗎?她們又各自有什麼背景與境遇?(發布日期:2020/8)
了解更多明天(2019/9/17),本屆立法委員最後一個會期就要開議,各黨團都在積極規劃要優先審議哪些法案。作為長年提倡台灣應設置「國家人權委員會」(National Human Rights Commission)的倡議團體,我們鄭重呼籲立法院盡速將NHRC的草案排上議程,莫再推遲與錯失讓台灣人權保障機制向前一步的寶貴機會。 這份 #懶人包 也將為各位說明,為何我們認為監察院提出的草案版本並不符合聯合國《巴黎原則》的要求,而我們與周春米委員合作提出的草案版本,為何更能促成國家人權委員會獨立且有效的運作。請繼續看下去!
了解更多在許多國家人權機構的實戰經驗中,全國性徵詢(national inquiry)被認為是處理系統性、長期性之人權問題時相當有用的一種策略。究竟什麼是全國性徵詢?又該如何進行?這份「實戰攻略包」將會說明一項良好規劃與執行的全國性徵詢,如何創造出改變社會的支點。(發布日期:2018/11)
了解更多若從字面上直覺來看,國家人權機構指的是一種在「國家」層級設立、專門負責「人權」工作,並且擁有正式組織編制的「機構」。但是,到底怎樣的機構「夠格」稱得上是國家人權機構?當一個國家在設計與認定它的人權機構時,有多大的程度可以允許各國「各自表述」呢?當台灣在設計自己的人權機構時,又有哪些「他山之石」可供我們參考呢?這份懶人包將帶你認識關於NHRIs最重要的國際標準《巴黎原則》,以及全球最常見的四大NHRIs類型!(發布日期:2017/10)
了解更多立法院自2009年以來先後通過多部人權公約的《施行法》,台灣雖然不像其他國家一樣,可以定期將檢討國內人權狀況的「國家報告」提交給日內瓦的國際人權專家審查,不過,在公民社會的努力下,台灣成功建立起一套規格足以媲美、甚至超越聯合國現行人權公約報告審查機制,正可說是「去不了聯合國但可以把聯合國搬來台灣」!快來了解一下這個驚艷國際的「台灣模式」審查機制吧!(發布日期:201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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