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人權文件-聯合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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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九大核心人權公約以外,聯合國體系下還有諸多重要的人權文件,關照到不同的群體與議題。最廣為人知的人權文件莫過於聯合國於1948年通過的《世界人權宣言》,由時任美國駐聯合國大使愛蓮娜羅斯福 (Eleanor Roosevelt) 主導起草工作。《世界人權宣言》雖然不具法律約束力,但宣言中闡述的人權理念直接影響了後續《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與《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公約》的制定,其重要性不言而喻。

在難民保護上,聯合國於1951年通過《難民地位公約》、1967年通過《關於難民地位議定書》,釐清了難民的身份認定、權利保障與援助,以及締約國對於收容難民的義務等。有鑒於種族隔離是各國有共識地認為應被禁止的罪行,聯合國於1973年通過《種族隔離公約》,明定各國該如何預防、禁止與懲戒種族隔離罪行。針對那些犯下種族滅絕罪、危害人類罪、戰爭罪與侵略罪的罪犯,聯合國於1998年制定《羅馬規約》,以此建立了國際刑事法院,負責這類罪行的審判。

人權捍衛者在世界各地捍衛與促進人權,卻因為站在掌權者的對立面,時常遭到打壓與威脅。對此,聯合國於1998年通過《人權捍衛者宣言》,保障人們促進人權的權利。最後,2003年通過的《反貪腐公約》則是針對國內與國際間的反腐工作,制定預防、定罪、制裁、救濟與國際合作等規範。值得一提的是,台灣已於2015年將《反貪腐公約》國內法化,並已完成兩次的國際審查。

相關資料及文件

時間公約或宣言文件
1948年世界人權宣言 (Universal Declaration of Human Rights)
1951年難民地位公約 (Refugee Convention)
1967年難民地位議定書 (Protocol Relating to the Status of Refugees)
1973年種族隔離公約 (Apartheid Convention)
1998年羅馬規約 (Rome Statute)
1998年人權捍衛者宣言 (Declaration on Human Rights Defenders)
2003年反貪腐公約 (Conventions against Corruption)

Fact Sheet (OHCHR)

編號主題文件
6強迫失蹤
7聯合國人權條約下的個人申訴程序
10兒童權利
14當代奴隸制形式
16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委員會
17禁止酷刑委員會
19促進和保護人權的國家機構
24《保護所有移徙工人及其家庭成員權利國際公約》及其委員會
27關於聯合國特別報告員的17個常見問題
29人權捍衛者
31健康權
32人權、恐怖主義與反恐怖主義
33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常見問題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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