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RC 個人申訴】難民兒童的漂流-尋求庇護之路
《兒童權利公約關於設定申訴程序的任擇議定書》(下稱「議定書」)於2014年對西班牙生效。申訴當事人M.T.為象牙海岸共和國公民,出生於1999年12月31日。本案由非政府組織Fundación Raíces代理,主張西班牙違反當事人在《兒童權利公約》(下稱《公約》)第2、3、8、12、22條下之權利。申訴工作小組根據《議定書》第6條,於2017年5月23日代表兒童權利公約委員會(下稱「CRC委員會」或「委員會」)要求西班牙承認當事人M.T.為未成年人,應該給予適當保護,使其能夠通過依法指定監護人或代表以申請庇護,並要求西班牙允許當事人M.T.在庇護處理期間停留在西班牙國境之內。
了解更多CRC個人申訴#1-「兒童最佳利益」應如何落實在年齡不明的個人上?
由於跨境移動性質與型態多元,移民並不是在所有情況下皆能隨身攜帶身份證明文件。面對各國對非正規移民的政策,並為了獲得較好的庇護環境等生存條件,在某些情況下移民或許也會選擇隱藏自己的特定身份(在本案中,即為「兒童」身份)。在國家無從確認年齡等當事人狀態的情況下,《兒童權利公約》「保護兒童最佳利益」的人權義務應如何被理解與實踐?本篇 CRC 個人申訴懶人包將整理上述兩篇聯合國兒童權利委員會決定的重點、並檢討其他類似案件,以理解締約國在無法確定當事人是否確實為兒童時,應遵循何種準則以確保行政行為不違反兒童最佳利益的基本規範。
了解更多旅行故事(六):國家酷刑防範機制與移民收容所中的兒童
移民收容所中的兒童人權議題並非是這次移民危機才突然浮現,而是一個長期存在的嚴重問題。事實上,聯合國兒童權利委員會已多次敦促捷克政府避免以任何形式拘留未滿18歲的庇護尋求者(asylum-seekers),甚至在2011年直接點名Bělá-Jezová,指出該收容所的情形不符尋求庇護之兒童的福祉與最佳利益。在這回的故事中,我將告訴各位更多有關捷克NPM先前在2014年8月進行的一場訪視,以及NPM隨後與國家單位展開溝通的一系列努力。
了解更多旅行故事(五):國家酷刑防範機制在移民收容所
2015年,俗稱的「移民危機」重創歐洲,捷克國家酷刑防範機制(NPM)迅速地展開行動。它決定在原訂的年度計畫之外,前往一間位在布拉格東北偏遠地區的森林裡、名為Bělá-Jezová的移民收容所展開突襲訪視。接下來的故事將會告訴各位,捷克NPM這項明智的決定與關鍵行動,如何成功引起全世界對於捷克境內移民人權問題的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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